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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儿园留疤赔偿协议

来源:华律网整理 2024-01-04 1464 人看过
报告编号:NO.20240104****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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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和信息;协议内容,包括为了妥善解决相关事宜,比如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医疗费及各种人身损害赔偿费用,乙方不再因此事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等。当事人双方签字,并注明日期等。关于幼儿园留疤赔偿协议的问题,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。

一、幼儿园留疤赔偿协议

1、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和信息;协议内容,包括为了妥善解决相关事宜,比如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医疗费及各种人身损害赔偿费用,乙方不再因此事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等。当事人双方签字,并注明日期等。

2、法律依据: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七条,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、管理、保护义务的学校、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,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,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,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。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学校、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。

二、孩子在幼儿园摔伤留疤怎样处理

1、如果幼儿园有过错的话,进行适当赔偿,没有过错不赔偿。至于家长说要什么误工费,精神损失费等等,没有法律依据。如果家长方要打官司,幼儿园方绝对不会承担像孩子家长那样“狮子大开口”式的赔偿,但要适当给予赔偿。只要法律依据。

2、在幼儿园、学校生活、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 疗的精神病人,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,单位有过错的,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;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、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、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,幼儿园、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,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、管理职责的,不承担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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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:
[1]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七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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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库财产损害引发的侵权纠纷,其应适用的管辖地在何处?

法律顾问律师13分钟前回复:

根据以上内容,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: 水库财产损害引发的侵权纠纷,其应适用的管辖地在何处 关于水库财产损失引发的侵权纠纷,其管辖权归属水库所在地的相应法院手中。 对于更广泛意义上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,需要根据不同的类别进行具体区分,切勿混淆误认。 其中,涉及到不动产物权的损害赔偿纠纷,则应全权交由不动产所在地区域的人民法院来处理。 在此过程中,作为当事人的您在采取法律手段起诉以维护自身权益时,务必要留心有关法院对此类案件的管辖权问题,因为若未能及时选对正确的法院,那么您的案件将有可能面临无法受理的风险。

侵权责任编所保护的具体范畴是什么

法律顾问律师14分钟前回复:

关于侵权责任编所保护的具体范畴是什么的问题,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: 侵权责任编所保护的具体范畴是什么 在颁布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中,关于民事权利和法律保护的内容主要涉及民事权益领域,其中涵盖的具体权利类型包括但不限于:生命权、健康权、姓名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、肖像权、隐私权、婚姻自由权、监护权、所有权、用益物权、担保物权、著作权、专利权、商标专用权、发现权、股权以及继承权等各类人身和财产权益。 2.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规定,以侵害民事权益为前提而引发的民事关系均适用本法条款进行调整;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则明确指出,行为人如果由于过失对他人民事权益实施侵害并造成损害的,必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; 同时,若依据法律法规推断出该行为人存在过错,且行为人无法提出有效证据证明自身无过错,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。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进一步强调,只要行为人为他人实施了民事权益损害行为,无论行为人本身是否具有过错,只要法律对于此类情况明确要求承担侵权责任,就应该按照规定执行。 最后,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则明确指出,若侵权行为对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,被侵权方有权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害、排除妨碍、消除潜在风险等侵权责任。

人身损害造成伤残怎么赔偿

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:

关于人身损害造成伤残怎么赔偿的问题,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: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。 造成残疾的,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。 造成死亡的,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。 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【人身损害赔偿范围】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。 造成残疾的,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;造成死亡的,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。 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【人身损害赔偿范围】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。 造成残疾的,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;造成死亡的,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。

女方人流侵犯男方生育权吗,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

法律顾问律师41分钟前回复:

对以上内容,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: 女方人流是不侵犯男方生育权的。 在我国的生育权纠纷案件的处理中,丈夫不能因妻子擅自打掉孩子而要求精神损害赔偿。 因为妇女有生与不生孩子的的自由,任何人都不能勉强,即便妻子擅自打掉孩子,丈夫以侵犯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,法院也不会支持。

如何认识翻供实事求是的问题

法律顾问律师47分钟前回复:

关于如何认识翻供实事求是的问题的问题,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: 翻供是指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推翻、改变原来所作的认罪供述的行为总称。 翻供实事求是,是指对于翻供要根据具体的事实,具体的实际情况去加以分析,加以判断。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、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、被害人陈述,应当予以排除。 收集物证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,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,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;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,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。 在侦查、审查起诉、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,应当依法予以排除,不得作为起诉意见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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